时间:2017/11/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白银市年中考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突出立德树人教育根本目标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坚持市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保障受教育者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确保中考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资格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白银市年中考。具有白银市初中学籍的白银户籍应届毕业生;具有白银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白银户籍外地返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1.符合条件的本市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考。2.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区的考生,可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但只能报考所在区域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3.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本市应届毕业生和外地返银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报名。4.本市往届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凭户口簿和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到所在县区招生部门或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免试报名就读。

(三)报名时间。年4月10日至4月15日,逾期不再补报。

(四)报名信息。各初中学校负责核对报考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籍号、学籍辅号等信息,并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采集的信息一致。

(五)报名资格审查。各初级中学和县区教育局要严格审查学生报名资格和信息,学校要将所有报名参加中考考生资格进行公示后,于4月2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县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或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经审查核实的,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录取或报到注册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考生报考号和准考证号编排。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核汇总报名数据库,并统一编排考生报考号和准考证号。考生报考号共10位,左起第1位为年份码(7),第2位为县区码(会宁1、靖远2、景泰3、白银4、平川5),第3至5位为学校码(学校码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编定),第6至10位为学生码。县区教育局将统一编排的考生报考号数据库于4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5月10日前将编排的准考证号数据库报市教育局,以此印制考生条码。

(七)报名收费。报名考试收费严格执行甘价费〔〕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每生每科2.5元,共计12.5元。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和体育,取消英语听力考试。中考总分为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分,理化综合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政史地生综合分(思品5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体育50分。

(二)考试内容。所有文化课考试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各学科命题根据学科课程标准,进一步减少机械记忆类试题的数量,强化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科知识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品德学科中的时事政治部分,重点考察年7月至年5月时段内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

(三)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按照《白银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白教基函〔〕13号)执行,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确保公平公正。考试成绩于6月15日前由各县区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市教育局。

(四)考试时间。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分钟,语文、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考试时间分钟,特殊考生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卷面考试时间为40分钟。具体时间为:

6月16日上午9:00-11:30语文

6月16日下午15:00-17:30理化综合

6月17日上午9:00-11:00数学

6月17日下午15:00-17:30政史地生综合

6月18日上午9:00-11:00英语

6月18日下午15:00-15:40体育与健康(特殊考生)

(五)阅卷及成绩公布。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网上阅卷、登分和成绩公布工作。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统一公布,同时发各县区教育局,考生也可在报名所在学校或县区教育局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申请复查,县区教育局集中后报市教育局复查并及时告知复查结果。

四、学生综合评价、实践能力和特长生专业测试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白银市义务教育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白教发〔〕号)文件执行,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实践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由县区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学校组织实施。测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听力、实验能力(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测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各项实践能力测试须在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体育艺术类的特长生,须具有体育二级等级证书或艺术B级等级证书。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县区教育局或招生学校负责制定测试办法并组织实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县区教育局统一管理测试成绩,作为特长生录取的依据。

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及计划管理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各县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县区招生,严禁跨县区招生和擅自提前招生。

市实验中学、市艺术中学是经市政府批准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各县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尊重学生意愿,配合该2所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准予学生报考。市实验中学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全市统一中考结束、普通高中录取之前,在全市范围内单独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其录取的学生名单由市教育局及时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已被市实验中学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辖区内普通高中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也不得采取非正常手段录取已被市实验中学录取的考生;各县区统一录取结束后,市实验中学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艺术中学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等体艺类考生。

靖远县第二中学可面向全市招收男子足球、男女健美操特长生,白银市第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女子篮球特长生,靖远县第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男子排球特长生,景泰县第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女子排球特长生。以上4所学校面向全市(不含本县区)招收体育类特长生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

平川中恒学校招生计划的70%招收辖区内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的30%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学校自主招生,但不得招收已被市域内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和不填报志愿的学生。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县区确定的招生计划,由所在县区教育局统筹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自主招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打破中职招生县域保护壁垒,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在各县区初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阻止和干扰;省、市内中职学校跨县区招生,年底考核时跨县区招生的中职学生数全部计入本县区初中升学总数,努力实现“零”流失。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各县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和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辖区内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县区教育局编制、市教育局审核统筹、报省教育厅备案。市教育局将省教育厅备案的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以县区为单位一揽子下达,再由各县区教育局统筹将计划具体下达到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备案的总计划和下达到校的分计划进行招生,并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要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要求,具体计划分配和录取办法由县区教育局制定。

取消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计划。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5%以内。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优先安排。

根据省教育安排,会宁一中、市一中和市八中继续在甘南、临夏两州择优招收一定数量的普通高中学生,招生计划可不占本县区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专项计划解决。

普通高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实行阳光均衡分班,均衡配置师资。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产业需求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省教育厅备案。   

六、志愿填报和录取

(一)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前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填报,具体填报的形式、办法和时间自定,考生只填报本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市艺术中学。各初级中学和班主任要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慎重完成志愿填报工作,考生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各学校和教师要广泛宣传考试招生政策,积极引导学生及家长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招生计划,合理填报志愿,同时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切实提高盲目追求名校的风险意识,避免误判误报。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分数优先、依据志愿、参考评价、择优录取”的办法,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照下达招生计划基数,划定本区域内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依据由各县区考虑综合因素确定,制定具体的录取办法,并经县区人民政府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提前向社会公布,统一组织辖区内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各县区对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志愿滑档的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征集志愿”的原则和办法,在辖区内有空缺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中给予调整录取,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市实验中学单考单招。市艺术中学依据考生中考分数和志愿,结合艺术专业测试成绩自主招生,由市教育局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

平川中恒学校除参加平川区域内70%计划统招而外的30%计划、靖远育才高级中学、白银育正学校、白银新干线高级中学和白银阳光高级中学,在县区下达招生计划内,依据中考分数面向白银市自主招生,由所在县区教育局划定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达不到“4A”的考生;市级示范和一般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达不到4C的考生。

不同类型的特长生录取,按照招生学校、报考人数、招生计划,由县区教育局划定不同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在达到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要求的术科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术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竞技型特长生以及在国家、省、市级各类体育竞技、艺术展演中获得团体、个人前三名的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可不受文化课成绩的限制(但必须参加中考考试),向所在县区教育局和报考学校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属实,可直接录取。

各县区普通高中统一录取结束后,分学校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凡被学校张榜公布录取的普通高中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注册期限内,按时到校报名注册。无故不按时到校报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负责。市教育局将依据学校和县区教育局最终审核确认的实际报名注册在校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低于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其他乱挖生源违规招收的学生,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自行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省上有关规定。优先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初中往届生、高考落选生、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下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社会青年,不受户籍、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免试录取到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

(四)招生照顾政策。军人子女照顾政策按白银市教育局和白银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年中考招生照顾政策的补充通知》(白教发〔〕50号)执行;少数民族学生加10分;农村“两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接扎户)子女加30分;“三侨”子女加10分。各类照顾加分不累加,只享受最高加分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中考招生领导。全面加强中考招生工作组织领导,中考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县区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制卷、评卷、登分、成绩公布、招生计划以及学籍注册等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要在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县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学校招生计划下达、普通高中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核实等工作。同时,是组织中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严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科(股)室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区要遵循本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保障中考招生安全。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落实中考招生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对舆情和突发事件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对涉及考试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要充分听取民意,集体研究决策,并向同级政府汇报。考点原则上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考点全部为标准化考场。

(三)规范考试招生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加强报名资格、加分资格、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审核和监督管理,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市级、县级、学校三级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严格落实考试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即: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加强自主招生和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管理。秋季开学后,各县区教育局要深入到各普通高中学校,重点就学生报到注册、收费、学籍管理等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市教育局随机进行抽查,对发现招生和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确保中考招生公平公正,政府和群众放心满意。

(四)严肃考试招生纪律。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把好考场入口关,采取多种切实有效措施严防考试作弊。加大对考生诚信教育,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白银市中考招生“18个严禁”,即:严禁县区出台与市上考试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借读、高收费等名义招收无学籍的学生;严禁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以及个人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在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后篡改考生志愿;严禁任何学校擅自通过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学生收费的手段抢挖生源恶性竞争;严禁向优质生源学校、考生及家长送授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跨县区、与学生签订协议、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违规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买卖学籍、挂靠学籍(包括外省、市县);严禁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严禁校际之间协商性学籍占坑行为;严禁在普通高中统一录取结束后(不含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补录)违规招收学生;严禁与考试招生工作相关人员为其子女、亲属和请托人提供违规帮助;严禁发布未经主管教育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违反招生政策、招生程序降低录取标准;严禁学校乱收费;严禁学校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成绩以及虚假档案。

(五)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对中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视情节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以及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强化中考招生政策宣传。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考试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中考招生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要将涉及所有考试招生的相关政策和招生信息,分阶段通过新闻发布会、各类新闻媒体、校园网(宣传栏)、班会、家长会、宣传卡等形式提前向社会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考试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要高度重视引导考生及家长正确分析和把握招生政策,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理性慎重的选择报考学校,避免志愿填报拔高而滑档落榜。要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招生、就学、创业就业等方面的惠民政策,吸引更多的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职业学校。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白银市年中考招生方案20问

《白银市年中考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已正式印发。为使社会各界和学生以及家长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年白银市中考招生工作政策,现对《方案》以问答的形式予以解读。

1.白银市年中考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方案》遵循《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4号)等两个意见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统筹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引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发展,结合白银市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实际而制定的。

2.今年中考招生政策有哪些改革?

答: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保障受教育者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今年《方案》较去年相比,中考招生政策仍然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具体来说,中考报名资格条件、报名办法、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时间、加分政策等与去年相比完全一致。但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填报志愿和录取办法上作了适当调整,同时取消了英语听力考试和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

3.中考报名资格条件和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答:《方案》明确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白银市年中考: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白银户籍应届毕生;具有我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白银户籍外地返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本市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区)的考生,可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本市往届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凭户口簿和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到所在县区招生部门或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免试报名就读。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15日。

4.中考考试科目为哪几科?

答:白银市年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和体育。语文、数学、英语(取消英语听力考试)各分,理化综合满分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政史地生综合满分分(思品5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体育50分。中考成绩总分分。

5.文化课考试命题的原则是什么?

答:所有文化课考试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各学科命题根据学科课程标准,进一步减少机械记忆类试题的数量,强化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科知识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品德学科中的时事政治部分,重点考察年7月至年5月时段内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政治。

6.体育考试如何考?

答:体育考试按照《白银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白教基函〔〕13号)执行。具体考试内容采取“3+2”模式,即3个必考项目和2个选考项目组成。男生必考项目为引体向上、米和足球;女生必考项目为仰卧起坐、米和足球。男女选考项目为立定跳远、50米跑、掷实心球、跳绳、篮球运球。体育考试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测试,对暂时丧失运动能力或残疾学生,实行体育与健康知识卷面考试。

7.今年中考考试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分钟,语文、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考试时间分钟,特殊考生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

8.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有哪些规定?

答:《方案》中规定,各县(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县(区)招生,严禁跨县(区)招生和擅自提前招生。市实验中学、市艺术中学是经市政府批准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尊重学生意愿,要配合该2所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准予学生报考。市实验中学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全市统一中考结束、普通高中录取之前,在全市范围内单独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其录取的学生名单由市教育局及时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已被市实验中学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辖区内普通高中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也不得采取非正常手段录取已被市实验中学录取的考生;各县区统一录取结束后,市实验中学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艺术中学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等体艺类考生。

为加强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培养优秀体育运动苗子,今年确定了靖远县第二中学可面向全市招收男子足球、男女健美操特长生,白银市第一中学可面向全市招收女子篮球特长生,靖远县第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男子排球特长生,景泰县第一中学可面向全市招收女子排球特长生。但同时规定以上4所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类特长生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

平川中恒学校招生计划的70%招收辖区内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的30%在全市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学校自主招生,但不得招收已被市域内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和不填报任何志愿的学生。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县区确定的招生计划,由所在县区教育局统筹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自主招生。 

9.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有何改革?

答:《方案》中明确指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并严格执行。按照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编制辖区内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县区教育局编制、市上审核统筹、报省教育厅备案,市教育局将省教育厅备案的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以县区为单位一揽子下达,再由各县区教育局统筹将计划具体下达到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备案的总计划和下达到校的分计划进行招生,并向社会公开。

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要求,具体计划分配和录取办法由县区教育局制定。

特别强调的是,从今年开始取消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计划。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5%以内。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优先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会宁一中、市一中和市八中继续在甘南、临夏两州择优招收一定数量的普通高中学生,招生计划可不占本县区的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产业需求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   

10.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作了改革?

答: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市上不再作统一要求,变为在中考成绩公布前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填报,具体填报的形式、办法和时间自定,考生只填报本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市艺术中学。同时要求,各初级中学和班主任要督促学生在县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和填报办法,慎重完成志愿填报工作,考生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各学校和教师要广泛宣传考试招生政策,积极引导学生及家长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招生计划,合理填报志愿,同时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切实提高盲目追求名校的风险意识,避免误判误报。

1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有哪些规定?

答: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分数优先、依据志愿、参考评价、择优录取”的办法,由各县区教育局按照下达招生计划基数,划定本区域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依据由各县区考虑综合因素确定,制定具体的录取办法,并经县区人民政府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提前向社会公布,统一组织辖区内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各县区对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志愿滑档的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征集志愿”的原则和办法,在辖区内有空缺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中给予调整录取,确保招生计划完成。

市实验中学单考单招。市艺术中学依据考生中考分数和志愿,结合艺术专业测试成绩自主招生,由市教育局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

平川中恒学校除参加平川区域内70%计划统招而外的30%计划、靖远育才高级中学、白银育正学校、白银新干线高级中学和白银阳光高级中学,在县区下达招生计划内,依据中考分数面向白银市自主招生,由所在县区教育局划定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

另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不到“4A”的考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市级示范和一般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达不到4C的考生。

12.普通高中特长生如何录取?

答:对不同类型的特长生按照招生学校、报考人数、招生计划,由县区划定不同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达到招生学校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要求的术科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术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竞技型特长生以及在国家、省、市级各类体育竞技、艺术展演中获得团体、个人前三名的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可不受文化课成绩的限制(但必须参加中考考试),向所在县区教育局和报考学校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属实,可直接录取。

1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有何规定?

答: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省上有关规定。优先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初中往届生、高考落选生、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下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社会青年,不受户籍、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免试录取到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

今年还特别强调要打破中职招生县域保护壁垒,允许和支持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在各县区初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阻止和干扰;允许省、市内中职学校跨县区招生,年底考核时跨县区招生的中职学生数全部计入本县区初中升学总数,努力实现“零”流失。

14.普通高中新生注册学籍有何规定?

答:各县区统一录取结束后,分学校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凡被学校张榜公布录取的普通高中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注册期限内,按时到校报名注册。无故不按时到校报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负全责。市教育局将依据学校和县区教育局最终审核确认的实际报名注册在校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同时规定,低于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违规招收的学生,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自行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5.高中阶段招生有哪些照顾政策?

答:保留的照顾加分项为:军人子女照顾、少数民族、农村“两户”和“三侨”子女。军人子女照顾政策按白银市教育局和白银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年中考招生照顾政策的补充通知》(白教发〔〕50号)执行;少数民族学生加10分;农村“两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接扎户)子女加30分;“三侨”子女加10分。各类照顾加分不累加,只享受最高加分项。

16.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中考招生中有哪些职责?

答:为全面加强中考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坚持市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组织实施。中考招生工作统一由市教育局牵头,县区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制卷、评卷、登分、成绩公布、招生计划和学籍注册等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要在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普通高中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核实等工作,是组织中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科(股室)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同时,要求各县区要依据本《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17.在加强和规范考试招生管理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加强报名资格、加分资格、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审核和监督管理,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市级、县级、学校三级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考试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对涉及考试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要充分听取民意,集体研究决策,并向同级政府汇报。考点原则上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考点全部为标准化考场。

18.在严肃考试招生纪律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为进一步严明中考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方案》明确了中考招生“18个严禁”。即:严禁县区出台与市上考试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借读、高收费等名义招收无学籍的学生;严禁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以及个人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在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后篡改考生志愿;严禁任何学校擅自通过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学生收费的手段抢挖生源恶性竞争;严禁向优质生源学校、考生及家长送授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跨县区、与学生签订协议、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违规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买卖学籍、挂靠学籍(包括外省、市县);严禁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严禁校际之间协商性学籍占坑行为;严禁在普通高中统一录取结束后(不含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补录)违规招收学生;严禁与考试招生工作相关人员为其子女、亲属和请托人提供违规帮助;严禁发布未经主管教育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违反招生政策、招生程序降低录取标准;严禁学校乱收费;严禁学校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成绩以及虚假档案。

19.对违纪违规招生行为如何查处?

答:《方案》明确了对中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视情节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以及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在加大中考招生政策宣传方面采取哪些措施?

答:为进一步加强群众对中考招生政策的知晓率,《方案》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中考招生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要将涉及所有考试招生的相关政策和招生信息,分阶段通过新闻发布会、各类新闻媒体、校园网(宣传栏)、班会、家长会、宣传卡等形式提前向社会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考试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同时,要高度重视引导考生及家长正确分析和把握招生政策,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理性慎重的选择报考学校,避免志愿填报拔高而滑档落榜。要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招生、就学、创业就业等方面的惠民政策,吸引更多的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职业学校。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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