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1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为全力保障辖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进一步增强文物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9月11日,白银大队配合市文化旅游局、市检察院对辖区文物古建筑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剪金山、李世民居等文物古建筑单位;重点对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灭火器配置是否配备合理,是否设置“禁止烟火”等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和日常巡查检查,用火用电用气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单位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   

对此次检查情况,检查人员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相关负责人提出几点建议:一要提高安全意识,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全面履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二要全面排查隐患,提高防范能力。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文物存放场所、消防隐患较多的单位、有附属文物的单位、举办民俗活动的单位以及游客较多的开放单位要重点开展检查;民俗,宗教等活动等单位,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明火,严禁在文物建筑内燃香点烛。三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各单位要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建立消防档案,明确重点部位,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健全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各项管理规定。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文物古建筑附近单位,村民,游客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节假日和旅游高峰期,通过发布政府通告,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文物古建筑防火知识;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切实有效的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文物古建筑单位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强化救援装备和物质储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科学指挥,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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